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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读】限制月饼、粽子过度包装的要求可能有新变化
——国家工信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06  点击次数:1044

   3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以下简称“2021版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日期截止到2022年4月6日。修改单主要针对限制月饼和粽子过度包装。为方便相关企业直观地了解具体修改内容,明确标准实施情况,食品伙伴网对意见稿内容进行了分析解读,仅供参考。

  一、修改单详情解读
  二、按照2021版标准的要求,商品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修改单也是从这三项要求对月饼、粽子的过度包装要求进行了修改,同时,新增混装要求。

  1、包装空隙率

  按照2021版标准的要求,包装空隙率由商品销售包装体积减去所有内装物体积乘以系数后的和,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百分比计算得到,可见,包装空隙率与“系数”有很大的关系,该系数即指商品必要空间系数,此次修订,添加了月饼、粽子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实际上是减小了系数设置,根据包装空隙率的计算公式可知,系数越小,所得到的空隙率越大,也就是说,修改单对月饼、粽子的包装空隙率进行了限制。月饼、粽子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具体修改情况见下表。
GB23350—2021
GB23350—2021第1号修改单
表A.1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表A.1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糕 点
12.0
糕 点
月饼
7.0
粽子
5.0
其他糕点
12.0

  2、包装层数

  根据包装设计的功能需求,结合市场调研情况,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由“不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

  3、包装成本

  按照2021版标准的要求,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修改单新增“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4、混装要求

  修改单新增“4.4 混装要求”章节,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值的商品混装。”
  对于月饼、粽子产品来说,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则判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
  三、拟实施日期说明
  修改单明确了标准实施要求,意见稿拟规定“该修改单和标准中适用于月饼、粽子包装的条款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实施日期前生产的月饼和粽子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目的就是为了尽快遏制月饼、粽子过度包装,为避免造成新的浪费,对于2021年企业剩余的月饼库存包装,企业应在2022年8月1日前使用。
  小结:
  新标准设置了2年的过渡期,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两年的实施过渡期后,市场上不允许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食品和化妆品,而修改单拟定于今年8月1日实施,主要是因为月饼、粽子都属于快速消费品,流通环节消纳周期相对较短。修改单实施与否,这里都建议企业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简化商品包装,从产品质量、包装创意等方面提升产品品质。
  协会注:
  请各会员企业尤其是月饼、粽子生产企业务必引起重视,早作准备,以掌握主动,尤其要注意库存标签及包装材料。
  对上述标准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4月6日前)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公示反馈),联系电话:010-68205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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